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
解决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佛山老年学会

   
   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的“五个老有”中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我国21世纪的一个难题。难点在于:中国大部分农村的经济本来就不发达,加之推行联产承包制后,农村老年人经济保障承担主体由集体经济转向家庭,对老年人的保障功能大大弱化,而且老年人的经济来源的独立性也在下降。
   在佛山市的靠近城市的农村,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较快,他们抓住城乡一体化和规模经营迅速扩展、客观要求土地集中的契机,特别1994年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后,进一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使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第二次飞跃。随着经济的发展,又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佛山市老年学学会对此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综述于后。
   一、老有所养有了可靠保障
   市、区在建立农村股份合作社后,对老年人的经济供给,有如下六个方面:一是社区型股份合作社的股份分红。三个市、区都已全面实现了股份合作制,农村人口都得到股份分红。老年人的股份分红都得到优惠照顾,最低限度也与青壮年同等待遇。二是自留地收入或粮油供给。三是退休金。三个市、区很多地方都实行退休金制度。例如,石湾区澜石镇全部实行了由股份社发放退休金制度,最多每人每月400元,一般100元。四是一次性退休补贴。有些经济发达的村股份社还实行一次性退休补贴。如石湾区环市镇永新、镇安等管理区,凡是到60岁退休的股民,都给予4000元的退休补贴。五是最低生活保护线。三个市、区的农村经济,总体来说虽然比较发达,但也不平衡,一部分村收入仍然较低,各市、区都定出每月最低收入的保障线。六是“五保”户由敬老院安置。三个市、区共建敬老院65间,食宿条件都比较好。如顺德市伦教镇共建6间敬老院,都是园林式的,全镇“五保”户有178人,除了30人因有亲人照顾和原来生活条件较好而不愿入住外,其余148人已全部入住。
   二、老有所医大部分管理区可以解决
   对老有所医的解决,大体上有两种形式:
   (一)购买医疗保险。如顺德市80%以上农民(包括全部老年人)都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额一般每人每年为7000元,保险费每人每年80元,多数实行由村的股份合作社、个人各负担三分之一。
   (二)以集体经济负责为主的合作医疗形式。具体办法是:(1)大病住院留医的,其医药费可向管理区股份合作联社(有些是村股份社)报销50%至80%。(2)有些村自设卫生所,小病不出区,如石湾区环市镇各村都设有卫生站,负责本村农民就诊,每次收挂号费4角,免收医药费。卫生站的经费,主要由村股份合作社负责,农民每月缴5元至10元医疗费;(3)门诊补助,如石湾区张槎镇的简村,每个农民每年发给门诊补助费500元。
   三、农村股份合作制是解决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关键在这三个市、区,为什么在全面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后,能够解决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
   (一)解放了生产力,使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第二次飞跃,奠定了解决“两个老有”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后,农村全面推行了联产承包制,使广大农民积极性空前提高,出现了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特别成立股份合作社后,把原有的集体财产入社,把土地集中,并评估折价入社,把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总值量化为股份配置给农民,把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重新优化组合。从而使三个市、区的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第二次飞跃,为解决“两个老有”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农村老年人经济保障承担主体转移到强大的集体经济,这是解决农村“两个老有”的关键性原因。农村有了强大的经济实力,并不等于解决了农村的“两个老有”问题,关键还在于体制和政策。如果这些农村的经济全部是属于分散经营的个人,困难户的老年人的生活和老年人本身的收入还是没有保障的。而农村股份合作制建立后就完全不同,集体经济作为老年人经济保障的承担主体,而且在制定股份分红政策时,老年人分配的份额是最高的。这些地方的基层干部认为,现在的老年群体,是当年艰苦创业的主力军;现在的经济成果,包含了他们当年的重劳动、低报酬的贡献。现在分配给老年人生活过得好些,既是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也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因而,“两个老有”就有了体制政策的保障。
   (三)营造敬老氛围,巩固、发展现有成果。现有成果来之不易,为了巩固和发展,他们积极营造全社会的尊老敬老氛围,使现行政策受到全社会和舆论的监督。敬老工作做得好的受到赞扬,做得不好的受到批评。顺德市、南海市、石湾区每年组织三次敬老活动(老人节、春节、中秋节),顺德市还搞一个“宣传月”。三个节日由各级党政领导或老龄工作部门对老年人进行慰问,组织老年人活动,开展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各级组织自觉地营造尊老敬老氛围,社会上尊老敬老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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