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的热浪滚滚而来,我市人才的需求无论从质或量上,都变得格外重要和迫切。尽管我市近年来在人才问题上成绩是显著的、主要的,但是,旧的困难尚待解决,新的情况层出不穷,我市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如果我们不在人才的使用和引进方面开拓新思路,研究新措施,制定新政策,人才的短缺势必成为我市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拖后腿"的不利因素。因此,研究在知识经济时代的条件下,如何增创佛山人才工程建设新优势,是十分必要的。人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的范围很广。本文从当前佛山人才使用和引进方面的新情况及其对策的角度,提出一管之见。
一、要继续转变人才观念
佛山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人才观念总体上是基本符合现代化和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但是,观念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便可完成的,从根本上更新人才观念,仍是一项重要的任务。联系目前人才观的实际,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转变观念:
(一)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并不意味着他们是雇佣劳动者。专业技术聘任制是对人才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它可以有优胜劣汰、打破平均主义和论资排辈的功能,实际上,它与干部的竞争上岗、岗位述职考核等是起同等的作用的。然而,在珠三角,在有的领导干部中,一些人“老板”意识极浓,将人才视为“马仔”,把聘任制作为维护“唯我是尊”的权力大棒,没有认识到在公有集体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也与领导者一样,是“主人翁”。即使在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相对于“老板”的确是“打工者”;但是,一方面,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的“主人翁”,另一方面,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创造利润的重要贡献者,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
(二)在权力、资金和科技三者中,科技对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推进作用。在珠三角,人们普遍存有“权力崇拜”和“资本崇拜”的心理,科技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并没有真正的地位。这种状况的出现有着现实的根源,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尚未向规范的市场经济转轨的情况下,“权力”的力量是巨大的,至今“权钱交易”也是腐败的主要表现;在粗放型、原始积累时期,资金的作用也是巨大的,至今资本也是地位和荣耀的象征。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真理性将愈来愈突显出来,科技是经济增长的本位的主体的因素,权力和资金是辅助性的条件。
(三)人才并不是走了又会来或“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在珠三角,由于曾经出现的“孔雀东南飞”,大量的人才涌入,为人才的选择、更替创造了几乎是不计成本的条件。但是,随着其他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的流向并不是单向地流往珠三角,大量的人才流向浦东、江浙、山东沿海等地,一部分在珠三角奋斗了数年的人才,也出现了“倒流”,即回乡或转向其他地区的迹象。人才的成本将越来越高,如果不“惜才”,不仅新的、高层次的人才不进来,现有的人才也会流失。
(四)不要歧视外地人,应当为外来人才提供良好的施展才华的空间。从外地调入佛山工作的人才,不懂白话,又缺少本地人所具有的社会关系,不熟悉当地的环境和情况,这些是他们的劣势。然而,任何人才都必须在适当的社会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如果本地人以歧视的态度对待外来人才,就会对他们造成重重困难;反之,如果帮助他们尽快地融入这块土地,为他们创造发挥才干的条件,就会使外来人才的劣势减低到最小的程度,而使他们所具有的长处得到最大的发挥。
二、关于人才使用方面的问题与对策
(一)要继续贯彻落实党和政府行之有效的知识分子政策,把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当做科技兴市的关键问题来抓。要宣传和鼓励像珠海等地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做法,形成我市重知识、爱人才的社会氛围;各单位除了用经济利益留人用人外,还要注重用感情留人用人;要对科技人员关心爱护,订立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切忌“鞭打快牛”保证科技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续地发明创造。
(二)大力提倡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要加大科技占股的比重,具体的比重,应当看成果的科技含量。特别是在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科技股的比例可以大一些。
(三)给有一定成就并有一定领导才能的人才任命关键的职务。目前,在许多单位,任用科技人员还有不太放手的情况,或是任命在非关键岗位,或任命副职,或是有职无权。人才如果不能很好地使用,人、财、物等就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四)确定一定比例的“终身聘用”的科技人员。如大学里面设“终身教授”,企业里面设“终身科技人员”。这些人数量要少,成绩要突出,例如,获得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的,独立开发的产品为企业创造纯利润在100万元以上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等。也可以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标准,只要该企业、单位还存在,只要这类人员不犯党纪国法,就不能对他随意解聘。将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普遍的任期聘用制与对极少数贡献突出的人才实行终身聘用制结合起来,可以使专业技术人员少担心专业技术以外的特别是人际关系方面的因素对聘用的影响,大胆地发表意见,以及专心于科技的发明创造和开发应用。欧美的竞争流动制和日本的终身雇用制两者都是有利有弊的,但日本的终身雇用制较适合中国的国情和东方人的心理。在企业和社会需要一些竞争机制的情况下,将二者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可能是较妥当的办法。
(此文刊登在《佛山研究》2001年第1期)
(作者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