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尽快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机制,用法规和制度增创佛山科学决策新优势,因为佛山20年来决策成功与失误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及面临的新挑战,都警示我们不得不从这一高度来强调科学决策对佛山发展的特殊重要意义。在此,笔者试运用科学决策原理,结合佛山特殊实际,不揣浅陋,提出如下初步设想与建议。
第一、建立高规格的“科教兴市促进委员会”,切实加强对科教兴市和科学决策的统筹、协调与督导。可由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任副主任,主管科教文卫的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科委、教委等职能部门一把手为委员的领导班子,从组织制度上确保对科教兴市和科学决策的组织协调与督导。
第二、组建综合性的高规格的“佛山科学决策调研中心”,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及时而完备的“信息与智力支持”,力促决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在中心里,设立调研部、信息部、咨询部、反馈部、数据库等部门,并聘请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的决策顾问(可设专家库),同时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制度和贡献激励机制,充分利用中心的信息和“外脑”优长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决策科学化提供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并制定强制性的规章制度,规定:各类较重要决策必须 经由该中心进行可行性论证签意见后方可最后做出,以提高中心的权威性和科学的影响力。
第三、健全决策中枢民主化、程序化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基于过去决策失误和佛山特殊市情,笔者认为,佛山决策中枢应侧重于“集体决策”,淡化首长个人决策,搞“精品决策”。笔者建议将“首长负责制”理解(甚至修改)为“首长两票责任制”——重要的党政决策和企业决策,“一把手”可享有比其他决策成员多一票的表决权,对决策效果则集体承担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决策过程的公开、民主、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和监控机制。凡重大的特别是与市民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要首先向社会公开,“开发民智”、“反映民意”。
健全决策监控机制,确保决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的决策程序要求:首先是主动地寻找和研究问题,确定有针对性、明确性、可行性、规范性(既合理又合法)的决策目标;第二步是搞好科学预测,调动各种有关人员拟定多个备选方案;第三步是从可行性、效果、防范措施等方面分析评估,优选方案;最后是试点实施反馈,调整修正决策。这一科学程序要用强制性的制度来监控这一科学决策程序的有效实现。
第四、建立科学的决策责任制和决策监督机制,用制度和法规保证决策的规范。及时奖励参与成功的科学决策的有关人员。建立行政和非行政性的专门信息反馈系统,完善监督举报制度,使决策过程受到监督机制的全方位监督。对不讲民主、不讲科学、不讲程序而随意决策者及时予以批评指正或处罚,做到赏罚分明;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或者较大损失的,凡属因“没有按科学规律和程序决策”而造成的,应视为“渎职”式行为,都应追究决策者的法纪责任,都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以刑事和经济制裁,舍此难以确保决策之科学。
(此文刊登在《佛山日报》1999年8月29日探索版)
(作者单位:中共佛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