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与高明城市现代化

林伟玲

  党的十六大明确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而其中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是实现政治文明的重要表现。当前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新的一轮大发展高潮正在各地酝酿中。随着佛山建设广东第三大城市的步伐加快,高明作为大佛山的一部分,正紧抓这一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区内特有的优势,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奋斗着。尽管目前的发展态势较为理想,但要警惕一些地方和部门只看到有利的一面而对困难和难题估计不足,导致决策失误。在对如何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行论述之前,有必要先介绍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基本内涵及其辩证关系。
   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基本内涵及辩证关系
   (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基本内涵
   决策是指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从若干个可行方案中选择一个合理方案的分析判断过程。在一切社会组织的管理活动中,无论政府管理还是企业管理,决策都居于重要地位。著名管理学家赫伯特·西蒙曾指出:“决策是管理的心脏;管理是由一系列决策组成的;管理就是决策。”在实践中,组织的兴衰存亡,常常取决于管理者特别是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正确与否。决策正确,可以提高组织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使组织兴旺发达;决策失误,则一切工作都会徒劳无功,甚至会给组织带来灾难性的损失。因此,对每个决策者而言,面临的不是是否要作出决策的问题,而是如何使决策作得更好、更合理、更有效率,这就离不开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的辩证关系
   1、决策民主化是科学化的前提和保障
   决策科学意义在于降低决策的风险和成本。而降低决策的风险和成本,除要求严格遵循科学决策程序和决策原则,以及依靠专家运用科学的决策技术外,还有非常关键的就是要在决策过程中坚持群众路线,在人民群众中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政府的一切管理活动都是围绕其辖区内的民众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的有效性是以最低的成本获取和使用社会资源,使人民群众能得到最大的满意为标志。因此政府行为要获得群众的支持,要使群众感到满意,要为群众解决问题,就必须在决策过程中认真倾听不同的意见,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才能真正“造福于民”。否则,即使是最严谨的决策程序、最先进的决策技术,恐怕也是“劳民伤财”。
   2、决策科学化是民主化的最终体现和必然结果
   决策民主化的实质是群体决策或集体决策。群体决策是相对于个人决策而言的。群体决策优于个体决策明显表现在两方面:(1)提供更完整的信息和产生更多的方案。“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是中国一句常用的谚语,所指的就是一个群体将带来个人单独行动所不具备的多种经验和不同的决策观点。(2)增加对某个解决方案的接受性和提高合法性。许多决策在作出最终选择后却以失败告终,往往是因为人们没有接受解决方案。但如果让受到决策影响的人们参与决策制定,人们会觉得群体制定的决策比个人制定的决策更合法,而且群体成员不愿违背他们自己参与制定的决策将更可能接受决策,并鼓励他人也接受它。由此可见,只有通过发展民主吸收人民群众的智慧并反映其意志,这样的决策才有可能是科学的。相反,脱离人民群众参与的决策,决策科学化就无从谈起。
   二、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途径
   (一)要建立起决策事前制衡机制和事后责任追究机制
   1、事前的制衡机制
   所谓事前的制衡机制,就是在实行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基础上,由几个均具有否决权的相关部门进行决策,而不能由个别部门或少数人作最后的决策。其中,实行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是核心环节。  实行社会公示制度的目的是为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高明区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对所有经党委常委研究、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在不同的范围内对拟提拔人选基本情况向群众公示,并对在公示中反映出问题的干部,再进行深入考察提交党委常委会复议。至今年6月止,全区共有约180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并走上领导岗位。通过公示制,使党委更全面、准确地评价、了解领导干部,并为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的素质保证把好了“入口关”。当然,任前公示仅是政府在选人用人决策方面民主化科学化的一个表现。政府只有提高机关部门的开放程度,实行政务公开,努力打造“政治上透明的政府”,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才能让人民在了解自己政府基础上维护自己的政府。
   听证制度是我国近一、二年在立法、行政等领域的公共决策体制上的一项重要改革,它开辟了公民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崭新渠道,目前主要形式有价格听证和人大立法听证。2001年8月正式实施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在制定和调整时必须召开听证会。政府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价格问题上,条件允许的都应尽可能采取听证会的形式,把听证地位与作用法定化,不经过听证所制定的价格不予颁布实施,实施严格履行听证程序,不能搞形式上的。同时,在现有价格决策、行政处罚决策和立法决策等领域的听证制度基础上,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逐步推行听证制度。
   2、事后的责任追究制
   建立事后的责任追究制,是指一旦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就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从而对决策者的行为起约束作用。管理实践中,很强调在授予一名领导者或管理者岗位权力时,必须遵循权责对等原则,其中所包含的一层含义就是权力拥有者在运用权力时,就必须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果其权力运用导致组织受到严重损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受到惩办。领导者的岗位权力首先是决策权,因为如果领导者决策失误,将直接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会造成组织生存危机,所以有必要以事后追究责任作为约束。在一些地方,决策是否曾出现重大失误已成为干部提拔的一个考察指标。
   (二)建立准确可靠的决策信息系统
   决策需要各种相关的情况资料为依据,包括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咨询机构的信息系统、社会情报信息网络等提供的数据或资料。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信息的数量、质量是成正比的,信息越全面、准确、及时,决策过程中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也就越大,决策准确性越高。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准确可行的决策信息系统包括:一是建立畅通的积累情报信息的网络,及时获取、储备与决策有关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技术、人才等方面准确可行的信息资料、数据;二是在对原始信息资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决策的内容、范围需要,搞好筛选、提炼和分类,形成综合与归纳、分析与预测等有较高价值,并便于贮存、传输、利用的资料库、人才库、数据库网络;三是提高信息资料科学管理、运用的速度与水平。保证各个决策者能够随时有效地检索、调度、使用,并达到安全、高效地运转。虽然高明区已建有本地政府的网站,但整个网络系统目前来看,与达到上述几方面目标明显还有很大距离,与大佛山其他四区相比信息化建设还比较落后,这无形中也阻碍了本区的经济发展进度,因此必须尽可能创造资金、技术和人才条件,以加快区内的信息化建设。
   (三)建立快速高效决策反馈系统
   决策制定的最终目的在于付诸实施,决策的正确与否及其效果如何,最终还是要以执行结果来验证,决策后的快速高效跟踪反馈系统,就是对决策方案本身的深化和延伸过程。一是决策方案实施后,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把方案实施过程中各界的反映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地反馈到决策部门,使决策集体及个人准确地把握方案实施后的动态情况,便于对决策实施过程进行控制;二是根据实施方案中存在的不足和变化了的情况,决策集体及个人为避免造成重大的失误和不良影响,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原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修正、完善,使决策方案沿着“决策执行反馈完善”的轨道发展与运动,使之实现预期的效果,并为更好地进行科学决策积累经验。
 (作者:高明区委党校助理经济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