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良好行政执法环境与建设现代化大城市

钟一民

   建设广东第三大城市是一项综合工程,无论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都需要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都离不开各级政府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把城市建设中一切活动都纳入法治的轨道。
   法是根本,法治是保障,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是建设现代化城市中的一个最重要、必不可少的前提和保证。然而就目前佛山市行政执法环境而言,并不是尽如人意的,存在不少问题。当然这些问题并不是佛山市独有的,而是具有共性的问题,然而并不能因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就可以无视它的存在,要率先实现现代化就要率先革除执法的陋习。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是值得佛山市上层决策者高度重视以及理论界探讨的课题。
   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对于佛山实现经济现代化、社会发展现代化、城市现代化,打造广东第三大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实现佛山经济腾飞的保证,是促进佛山社会发展现代化的需要,是实现佛山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佛山市目前改善依法行政现状的需要。
   一、行政执法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突出表现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是一致性差,即立法者立法权限的相互冲突及不同立法文件在同一事项上规定的内容不同,由此导致在效力上的相互抵触。其二是规范性差,一些现行法律法规重视行政机关权力,轻视相对人的权利;重视行政机关的强制措施,轻视相对人的侵害救济;侧重对被管理者行为的规范,对国家机关的行为制约不够。其三是公正性差,一些部门和地方在立法过程中,过分强调部门或地方利益,导致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其四是可行性差,有些法律法规由于没有跟上经济发展步伐进行修改,致使其规定已严重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或者操作性不强,或者操作起来就必然会损害一部人的利益。
   2、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突出表现在法律没有强制有效的实施,法律的效力没有真正能够实现。一方面不依法,无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难依法,有法不依,这一点比无法的影响还要坏,因为这破坏了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具体表现在行政执法权的滥用。例如:在行政执法中,总会有种种非法律因素渗透于行政活动中,从而使得行政这一典型的公务活动与各种私利和私情不分,把私人关系引入到公务活动中。一方面,对“陌生人”而言,一切政党的程序都可能成为关卡。另一方面对“个人的关系”而言,一切的公共生活的职责、准则和法则,都可以随意设法变通。于是出现了公事私办、私事公办、公私兼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腐败现象。
   又如,政府职能普遍存在着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政府越位管了相当一部分不该管也管不了的事,而需要管的事情又没有管起来。此外还有权力与利益挂钩,乱收费、乱罚款屡禁不止,等等。
   3、在观念层面的问题
   一些行政机关人员的观念与法治的要求不相适应,总体说是法律意识滞后。如人治观念,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法只是管老百姓的,自己只是“执法者”,不受法的约束,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因而在社会上出现了“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的说法。如法律工具主义观念,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和手段,而不具有法律的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念,又如权力本位观念。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中,法律始终在王权之下发挥其御用的工具性作用,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这种潜在社会意识,在改革开放二十年的今天仍然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当人们的权益受损害时,首先想到的是找人而不是求助法律的帮助。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行政机关乃至城市形象,有形无形地制约着佛山建设的进程。
   二、创建良好行政执法环境的对策
   1、加强法制宣传,强化公民法制意识  注意加强宪法为主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加全社会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维护法律就是保护自己的意识。要加强有关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要通过法治来解决经济发展中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保证我们的城市建设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进行。特别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公民深入了解行政诉讼的重要意义。
   2、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依法行政,首先,要下决心彻底清除和废止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所谓的“地方性文件”、“土政策”,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借制度创新之名,行保护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之实。即便是确实从行政管理实际出发,创新出立竿见影的制度,也不能与现行法规相抵触。其次,要从佛山市建设广东第三大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出台一系列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佛山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民的权利保护和实现等规范性政策,为佛山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第三,要切实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3、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实施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首先,真正发挥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其次,要加强司法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越权、滥用职权、违反程序等违法行为。第三,发挥行政机关自身的执法监督职能,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经常性、规范性、制度性的执法监督和检查,要发挥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要尽快改变“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现象。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建立多层面、全方位监督,使监督渠道畅通无阻。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依法行政
   统一、精简、高效的政府管理架构是打造广东第三大城市的重要保证。因此,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依法行政,不该管的坚决不管,该管的坚决管好。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才能提高行政效率,才能退出越位,纠正错位,补足缺位;才能重构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集中精力加强改善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5、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执法队伍的素质决定依法行政的水平,影响着城市现代化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综合素质高的公务员队伍,是实施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
   要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首先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把它自觉地贯彻到日常行政工作中去,在工作中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清正廉明,勤政为民,绝不凭借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二是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特别是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自觉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学习依法观察问题、解决问题。要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行政决策时一定要搞清楚有否法律依据,能否从法律中找到法律依据,如果找不到,就是违法行为,就不能作为。三是要保证及时将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者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性与高素质。
 (作者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