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佛山城市化建设是贯彻省委城镇化战略的重要部署,也是我市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佛山的城市化、农村城镇化建设取得成功了长足的进展,但与周边城市相比明显逊色。要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宽裕的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城市化战略应该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佛山城市化进程。
一、佛山城市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大大推进了城市化建设进程,建成区面积以倍数扩大,城乡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由于受政策局限性的影响,城市化建设在观念、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明显滞后,其发展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极不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城市化整体水平不高。由于行政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在城市化发展方面,各自为政,发展无序,多注重规模上的扩张,忽视城市内涵的提升,因此,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功能类同,产业同构,城镇间缺乏有关联系和分工协作;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未能形成相互兼容和交叉的产业集群,也难以形成层次分明、分工合理的城市集群;区域经济一体化效应较弱,城市化发展仍然停留在较低水平上。
原有中心城区的核心地位不突出。虽然我市原有中心城区在交通位置、主导产业、文化底蕴等方面有一定优势,知名度比较高,但原有中心城区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扩大和提升,尤其在商业设施、物流网络、金融中心、信息传播渠道等城市配套功能方面培育不够,缺乏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城市化条件,第三产业如金融、信息、贸易、教育、保险、房地产等的发展受到抑制,未能充当经济中心增长极的角色,也无法发挥拉动区域经济竞争力上升的辐射作用。
农村城镇化进程缓慢。至2002年底,我市户籍人口339万,共有建制镇(街道办事处、区,下同)51个,平均人口不到7万人。其中,10万人以上的镇8个,5~10万人的镇14个,5万人以下的镇29个,最小的镇只有1万多人。农村城镇化水平为59%,略高于55.7%的全省城镇化平均水平。但由于城镇数量过多,规模太小,分布不合理,以致造成资源的浪费;况且,各镇发展定位不明确,一、二、三产业发展不够协调,因此,与我市城市化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
城市管理不到位。在城市建成区中, 城中村的存在导致城市和乡村两种管理体制并存,在城市管理中出现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现象,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管理不到位,引发社会治安、环保卫生以及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较多,难以适应城市化的需要。
二、推进佛山城市化建设若干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抓思想认识,强化整体协调发展思路,以大佛山的思想观念统率城市化发展
佛山市进行区划调整后,如何把各级领导和人们的思想、观念、认识真真正正统一到建设大佛山、发展组团式现代化大城市方面来,仍然是推进佛山城市化建设和发展的首要问题。
抓住行政区划调整的机遇,加快城市化发展。佛山的区划调整,是行政体制上的重大改革和突破,为我市的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要以更新的高度、更宽的视野、更开拓的勇气、更科学的政策措施,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把握机遇,加快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打造现代交通,整合城市资源,推进城市化发展步伐。
增强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确立区域协调发展的思想。当今的时代既是竞争的时代,更是合作的时代。因此,在城市化发展中,我们要克服各自为政、本位主义的落伍心态,树立开放的胸怀、超前的意识、全局的观念,正确把握佛山组团式大城市未来发展方向,明确各组团的定位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发挥各自优势,构筑佛山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从珠江三角洲整体发展的角度考虑佛山城市化问题。珠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最活跃区域之一。佛山要从战略高度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发展不能离开珠江三角的整体发展,要从整个珠三角城市群中找准自己的功能定位,调整城市化发展思路,科学合理规划,加强与港澳地区和珠三角城市群的协调发展。
(二)抓城市规划,强化规划的整体性和权威性,以规划统领城市化建设
规划是城市的灵魂,规划决定了城市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质量。佛山各项规划正在制定,规划的重要性现已成为普遍的共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亦已引起人们的关注,但要真正用规划来统领城市化建设,还必须突出地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并保证规划的整体性。
规划制定时要强调其整体性。从全市的角度看,要有总体规划及配套的单项规划。各组团及镇村、甚至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又有自成体系的种类规划。要使这些大大小小的规划互相协调,确保它的整体性,必须突出总体规划的统领地位,所有的规划都要服从总体规划。
重点抓好中心组团的规划。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做好中心组团的规划,以便建立各中心组团之间的有机联系,协调整合各中心组团的空间结构、位置及路网布局。中心组团的规划,要根据现有的基础,着眼于未来的发展及预测的人口规模,合理确定用地范围及在组团式大城市中的空间位置。各组团新城区要结合自己的文化传统、发展历史、产业特点规划出自己的特色,规划好各种功能区和网布局。要强化区域效能中心地位,加快实施五纵九横两环的交通网络建设,提高组团的向心力和辐射力,中心组团的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与组团的经济发展、人口规模、人流物流水平相适应和匹配,不要贪大求全,避免不必的浪费。
依法保证规划的整体性和权威性。半年多来,我市各种规划陆续出台,我们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必须以法律和制度的刚性手段,保证规划的整体性和权威性。因此,我们建议:一是在规划制订过程中,必须明确地规定必要的强制性内容,不要留下日后变通的余地;二是规划制定后,必须依法办事报批,确立其法律效力,需要调整规划,也必须依法办事,为做到有法可依,建议制订《佛山市规划调整实施办法》,规范规划调整的具体步骤和办法;三是要加强规划行政监督,政府要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要支持、鼓励社会公众和媒体舆论对规划实施监督;四是强化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避免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的两支笔审批规划的现象。
(三)抓经济发展,强化工业经济重心,以园区经济带动城市化建设
园区经济发展是支撑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各地应把发展园区经济当作当前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把工业园区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统一部署,并作为城市的一大功能区来考虑。建议将重点工业园区设在中心组团附近,其它工业园区也要向中心镇靠拢。要通过园区建设促进城市人口、技术、金融的新一轮聚集,从而进一步带动房地产、商业、交通运输、饮食、文化娱乐、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繁荣城市经济、拓展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结构。
园区建设要充分利用城市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各工业园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考虑园区和城市之间的功能定位和分工,要充分利用城市的原有资源,包括生活、商业和文化设施等,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浪费。同时要尽快构建为园区服务的技术创新和物流体系,尤其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如供水、污水处理、道路交通、供电等基础设施要统一设计、统一协调,纳入城市的总体布局中,避免出现重复建设等不良现象。
以园区建设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提升。工业园区建设不但不能给原有的城市生态系统造成额外负担,相反,要为整个城市的生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工业园区建设一定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使园区建成山水式、园林式、环保型的新城区,成为城市新区的生态亮点。为达上述目的,除做好规划外,第一,园区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的自然景观,不能把所有的山头都铲平,把水体都填平,要追求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第二,建立良好的生态卫生和安全体系,即园区要有与城市相适应的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回收系统,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制订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的得力措施以及建立完整科学的监控机制,以保证和体现工业园区的现代化环保水平;第三,园区要加大绿化力度,大力植树造林,减轻热岛效应、水环境恶化和温室效应等对环境的影响;第四,要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依法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完善环境立法体系,加强环境执法。
妥善处理企业入园区的利益分配问题。目前我市各区都在积极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的建设也在顺利展开。由于各区镇的土地资源相差悬殊,为了既促进新招商项目向园区集中,又充分调动各方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必须合理地规范园区建设方和新项目引资方的利益分配对散布于原有商住区的企业,也要结合旧城区改造,利用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相结合的办法,促使其有计划地逐步迁入相应工业园区。要建立一套与工业园区建设相适应的政策,在利税上突破属地限制,做到谁引进谁得利,谁迁出不吃亏,并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外迁的企业,政府除了在利税分成上鼓励企业积极做好这一工作外,还应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
(四)抓城市建设,强化中心组团发展,以中心组团的大发展来构筑现代化大城市框架
加快整合城市资源,形成组团城市协调发展格局。组团新城区要充分利用各区现有的城市资源进行优化和整合,达到区域内的协调快速发展。主中心组团要将禅城区,南海区的桂城、平洲、罗村,顺德区的陈村、乐从等地;亚中心组团要将大良、容桂等地纳入组团新城区规划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重点突出对管理体制、市政设施和产业结构的整合,统筹安排,统一建设。尤其要加大基础设施特别是市政建设的投入,优化各组团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的交通连结条件,撑大组团新城区框架,凸现组团新城区的地位和作用,形成组团式大城市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突出主中心组团的作用和地位,增强带动和辐射能力。我们认为应该从五个方面加强主中心组团的建设,强化主中心组团的作用和地位:一是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力度,加快主中心组团工业经济发展。主中心组团的工业经济不仅要注意总量的扩张,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内涵的提升。因此,主中心组团的工业园区要十分注意营造吸引国际知名企业的环境,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环境,使主中心组团以高质量的工业经济形成向周边地区的梯度辐射能力。二是完善主中心组团与各组团之间的交通网络建设,突出主中心组团式大城市中的交通节点作用,确立主中心组团的效能枢纽地位。三是要与工业经济发展相呼应,完善和强化主中心组团服务功能,逐步形成区域性的商贸物流中心地位,使主中心组团形成以大商贸、大流通为特色的第三产业发展态势。四是加快主中心组团教育文化发展步伐。主中心组团要规划和建设以“大学园区”为龙头的高等教育体系,与装备制造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高起点建设区域性的体育中心、艺术中心、新闻媒体中心和科技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使主中心组团成为佛山的文化中心。五是主中心组团要迅速形成一套聚集人才的有效机制。
探索建立与组团式大城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如何科学地管理好一个组团式大城市,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我们认为在管理体制上必须要注意下列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国土规划协调调控体系,国土、规划管理权实行市一级垂直管理,市一级设局,区一级设分局,镇可考虑将国土、规划合并设国土规划管理所,并进行三级事权的划分;二是构建市、区、街道、社区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框架,在各中心组团设立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组团内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三是积极探索财税体制改革,以利于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的积极性,确保关系到全局性重大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建设城市文化,树立佛山城市文化品牌。佛山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历史文化积淀深厚。佛山的城市化建设,要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文化相结合的特点。城市的规划和布局,要在尽量保存原有的自然景观、人文古迹、古街区和古建筑的基础上,使之与新闻、艺术、体育、科技等现代文化建筑相得益彰,与整个城市的建筑群落和谐协调。要合理配置能够集中体现佛山文化精神的标志性的城市雕塑和建筑物。总之,佛山的城市建设,既要充分体现传统文化的内涵,又要很好体现佛山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树立真正属于佛山的城市文化品牌。同时,要加大全市文化资源的整合,重新包装,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国内外展示、推介佛山的城市文化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提升城市品位和广东第三大城市新形象。
用城市经营理念建设城市。要加快推进城市化建设,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必须树立城市经营理念,学习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分析目前我市在城市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城市经营理念解决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资金问题,全面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市场,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化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
加大“城中村”改造和违章建筑处理力度。“城中村”改造不但是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需要,也是优化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必须下决心解决“城中村”问题。
我们建议:一是对“城中村”进行调查分类,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对规划比较好的予以保留,并改造成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对于还没有被城市包围的,应纳入城市规划,取消单门独户的用地供给,引导农民入住农民公寓;对问题比较多的“城中村”则下决心成片彻底改选。二是对要彻底改造的“城中村”,通过招投标将这些土地的使用权授予中标公司,由该公司根据总体规划的具体要求,自筹资金,按高标准、高起点进行建设。政府给予一定补偿,改变完全依赖财政投入改造“城中村”的传统做法。三是对违法违章建筑的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刹住抢建、违建歪风,该拆就拆,该改造就改造;重视解决农民或居民的实际困难和生活出路问题,甄别情况,区别对待。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发动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
(五)抓农村发展,强化镇级资源整合,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
严格按城市化标准,确立科学的小城镇功能与形态。要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指导,严格控制小城镇的数量,对聚集性好、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重点镇,要加以培育,大力扶持。要坚持科学的“城市化”标准,按照小城镇的功能定位和形态模式进行研究规划,突出个性,避免千篇一律。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与人口规模相适应,不能片面追求规模。
加大镇村重组力度,适时调整行政区划。采取“并村撤镇”、“强镇扩城”政策,加快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将地域相联、规模过小的村合并或迁到中心村、镇;将原有区域过小的镇撤销、合并,把镇一级城市化做强做大。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放宽农民进城的户籍限制,逐步实行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为主要依据申报户口,最终取消农转非控制指标,中心组团要实行导向性户口开放政策,吸引一些特殊人才以及投资者进入城市。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地向城镇转移,优化我市的人口结构,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一方面,要大胆探索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新路子。认真总结顺德、南海固化股权的成功经验。在股权配置上要突破福利性,在股权上要突破封闭性;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成立农村股权交易中心,规范股权流转,鼓励农民离土离乡离户,为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创建一套有特色的针对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设立由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分担,以集体承保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将农村集体资产的一部分包括土地征用后收益的一部分,按规定比例转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提供的资金支持应由市、区、镇三级共同承担。要加快规章制度的建立,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为进城农民社会保障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由于佛山东部和西部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城镇化也有从低级到高级逐步推进的过程,因此,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不能一步到位,不能搞一刀切。我们要根据各地的实际,采取相应的对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