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5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项重要议题进行讨论研究。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全会发表的《公报》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五个坚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找准政法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建设宽裕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大城市创造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要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佛山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是否有利于建设宽裕的小康社会、是否有利于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否有利于建设现代化大城市为政法工作的指针,形成政法工作新的思路和举措,使政法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切实履行好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政法机关的神圣使命。
一、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讲话强调,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同时,我们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及时挫败各种颠覆捣乱图谋;加大反恐怖、反分裂斗争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反恐怖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加强信访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我市的社会稳定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有力地保障了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保障了经济的顺利发展,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但是,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现数量增多、处置难度加大的趋势,使维稳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考验。引发群体性事件原因种类繁多,如劳资纠纷、征地搬迁、村务不公开、村干部贪污腐败、企业集资、三峡移民、“外嫁女”、环境污染等等问题。其中农村问题更加突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组织性强,反复性强,对抗性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我市建设宽裕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步伐的加快、招商引资工作的拓展及工业园区建设的全面铺开,必然会改变一部分人尤其是农民群众的利益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社会矛盾及不安定因素将会持续增多,维护社会稳定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
十六届三中全会认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要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我市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在农村。随着我市“产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各工业园区征地建设工程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征地后农民的出路和生活保障问题突显出来,世代以土地为生存根基的农民对征地后的生产、生活出路感到茫然,因而对征地补偿款存在较高期望,当这一期望与现实落差太大时,就会产生过激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这类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法律性强,处置难度比较大。依法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特别是与农民土地等切身利益密切关联的工作,对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政法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使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抓紧组建信息预警、组织指挥、预案运作、应急救援、力量配置、装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恐怖事件的能力。要把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一方面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要积极排查、及时依法调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立。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大反贪工作力度,大力查处、严厉打击、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改善干群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掌握群体性事件苗头的信息网络,及时、主动掌握预警性情报信息,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抓早抓小抓散,将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司法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工作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多方协调,多照顾群众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创造一个安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要有安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其实现。安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依法保护先进社会生产力的需要,是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要,是保护、发展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全面小康社会必然是社会治安形势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强的社会,治安混乱、案件频发、人心惶恐,就无从建设更无从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十六大要求:“加强政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讲话要求,坚持严打方针,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坚持打击刑事犯罪,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佛山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工作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随着第三大城市建设的全面启动,我市经济将更加发达,交通将更加便利,商贸将更加繁荣,人流、物流、资金流量将呈强势增长,滋生和诱发犯罪的因素将继续增多,社会治安压力会不断增大。各级政法部门要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完善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是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涉枪涉爆等各种暴力犯罪活动。二是严厉打击盗抢机动车辆、飞车抢劫、入室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活动。针对“两车”案件在我市比较突出情况,深入探讨区域合作机制,打防管建并举,加强对车辆停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三是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创造一个秩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贩私、骗汇骗税、制假售假、制贩假币、经济欺诈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四是严厉打击“黄赌毒邪”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邪”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加快实施“禁毒03工程”,努力开创全市禁毒工作新局面。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整合各种治安防范力量,将打击、防范、管理、教育、建设、改造相结合,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创造一个安全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十六届三中全会认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要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民营经济已占佛山GDP“半壁江山”,成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政法机关如何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是当前摆在我市政法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民营企业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深化政法工作改革,维护司法公正,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依法、公正、平等、规范的文明法治环境;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反腐力度,依法高效廉洁行政,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坚决打击流氓、地痞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民营企业财产等行为,杜绝部门、单位和个人向民营企业“吃、拿、卡、要”现象;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政法机关要对民营企业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世贸规则及外国法在商品、劳务、技术、资本等方面的规定的宣传,帮助投资者和经营者增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会依法投资,依法管理和守法经营;要主动介入民营企业的产供销各个阶段,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和决策建议,完善有关合同,尽量降低企业在管理、经营、维护合法权益等各个环节中运作的成本和风险;设立民营企业法律咨询信箱,有条件的可设立民营企业法律咨询中心,开通民营企业与政法各部门沟通的绿色通道,及时解答民营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一些已经或将要采取出让股份、商标授权经营、产品连锁经营等方式,与国外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其理顺各种复杂的产权关系、经营关系和交换关系,使其能顺利走上正常的运作轨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吸引民营资本、民营投资者、中级以下技术人才落户的政策,扩大民营企业家队伍,充实企业技术骨干;要简化各种办证手续、缩短办证时间、保证办证质量,提高办证效率,从各个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我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佛山市要在建设产业强市、现代化大城市、文化名城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为广东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文化大省的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第九次党代会还提出了我市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五年年均增长9%,到2007年达到1800亿元;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城乡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这就给政法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就要增创发展新优势,树立佛山新形象,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增创投资环境新优势,建设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各项政法工作。坚定不移地把政法工作置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之中,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贯穿于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大力加强经济审判工作、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不断加强法律服务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的生产、生活安全舒适,让投资者进来放心、办事顺心、赚钱开心,为佛山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服务。在国有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政法机关要严厉查处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犯罪案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打造广东第三大城市,我市将在5年左右预计投资1929亿元建设10项重点工程。在我市重点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要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建立科学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职务犯罪的同步预防、重点预防和社会化预防,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健康顺利进行,避免“工程搞上去,干部倒下来”的现象发生。
四、坚持文明公正为民执法,创造一个公正高效的民主法制环境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十六大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佛山市第九次党代会要求,“坚持依法治市,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素质。”坚持文明公正为民执法,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进程。通过大力弘扬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
各级政法机关要继续强化执法教育,努力实现文明公正为民执法,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创造一个公正高效的民主法制环境。一是切实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公安干警要把“我为治安管人民”的思想转到“我为人民管治安”的思想上来,坚持维护治安和善待群众的统一,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统一,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统一。政法机关既要强化服务意识,也要理直气壮为民执法。对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执法如山,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在治安行政管理上,则要带着关爱群众的感情做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外来工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抓好执法规范,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政法工作规范化建设。政法部门对办案中从立案到侦查、取证、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执法工作,都要建立一套规范的程序,并严格执行;对劳动教养要依法严格把关;对犯罪、劳教人员的减刑(期)、保(所)外就医、假释、准假探亲等执法环节,要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政法干警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十六大要求:“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执法干警不懂法律、不熟法律、执法违法,将损害政法队伍的形象,影响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所以,各级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政法干警必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认真学习法律,精通和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政法干警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能适应其所担负的执法任务要求。四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政法队伍建设,支持政法部门的工作。在从严治警的同时,要关心爱护干警。切实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大政法工作经费投入,切实解决好政法经费保障问题,使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五、加强社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有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等诸多方面,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政法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树立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保持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件,严防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投毒事件、爆炸案件等。要切实加强党政军机关、公众场所、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电厂、水厂、供气、通信等重点单位,娱乐场所、旅业、专业贸易市场、商场、车站等重点场所,要强化安全监管,经常组织开展防火灾、防爆炸、防事故的安全大检查;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酒楼、大型企业的食堂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投毒案件;大力查处违禁使用化学品加工食品的违法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关系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大力开展交通整治工作,加大对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和铁路、公路沿线的治安交通管制力度,严查各种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遏制交通线上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大力创造安全畅顺的交通环境。
(作者:中共佛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