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化名城,既是责任,也是机遇与挑战。市委、市政府把建设文化名城作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建设文化大省作贡献的重大战略,今年11月召开了规模大、规格高、内容丰富的全市建设文化名城工作会议,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名城的决定》,制定下发了《佛山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和若干配套政策。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建设文化名城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提出了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快文化名城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我们必须牢牢树立新的全面发展观,在促进经济与文化的融合上下功夫,在提高全社会的文化水准和品位上下功夫,在营造优越的软环境上下功夫,在发展文化教育产业上下功夫,大力加快文化名城的建设,经过数年努力,使佛山拥有雄厚的科技实力、充足的智力资源,一流的文化精品、拔尖的文化人才、完备的文化设施、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使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丰富高质,综合素质普遍提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在为广东建设经济强省和文化大省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一、必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促进经济与文化的融合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的重要途径。”文化产业高速增长,是当今文化发展的一个世界性趋向,是经济与文化加速融合的直接体现。发展文化事业离不开强大的文化产业支撑,当今世界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正在迅速提升,许多国家已经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佛山要建设文化名城,就必须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是整合文化资源,努力打造有佛山特色的文化品牌。要抓住我市区划调整的有利时机,认真研究、科学规划文化产业、产品的发展布局,整合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以文博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以开发利用我市名园、名山、名景、名曲、名人等历史人文资源为主要项目,大力开发各种文化产品,形成多门类、多层次、多类型的文化生产和服务体系。要广泛运用现代科技,加快传统文化产业和产品的技术创新,广泛运用数字化和网络技术,提高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的文化内涵、技术含量、品牌价值和信息化水平,努力打造蜚声海内外具有佛山特色和浓郁文化底蕴的陶艺、武术、粤剧、饮食、中医药等文化品牌,不断满足群众的文化需要和市场的需求。
二是要大力发展文化支柱产业和文化企业集团。要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传媒业、音像业、会展业、出版印刷业、文化旅游业、信息服务业,使之成
为我市文化产业的支柱;扶持体育业、艺术教育业、工艺美术业、卫生保健业等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和加快建立光盘生产基地、包装装潢印刷品基地、民间工艺制作基地、DAB/DMB数字多媒体广播产业基地、中医药医疗研发基地、休闲度假基地;重点支持佛山日报、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做大做强,加快组建佛山市影视传媒集团,进一步发展一批佛山旅游龙头企业,使上述产业基地和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全市文化产业龙头。
三是积极培育和大力拓展文化市场。要做大做强佛山文化产业,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扩大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因此,要大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品交易市场,发展文化流通业,重点发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网上销售。通过举办艺术节、文化会展等形式,巩固和扩大佛山传统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招商引资和加紧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等途径,拓展文化旅游、音像制品和民间工艺品等文化产品的海外市场。借助现代数字化网络通讯手段和技术,提升文化娱乐市场、生态旅游市场的质素。要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规范各类文化市场行为,确保文化市场和文化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改革和创新是建设文化名城的动力所在。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快文化名城建设。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全市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以简政放权为契机,进一步促进管理理念、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要从繁杂的审批等行政事务中进一步解放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文化产业布局规划、政策法规调节、组织协调、市场规范和管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要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
二是要改革文化管理体制。要通过改革,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自律、事业单位依法运营有机结合的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实行分类管理。对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新闻媒体要在坚持“四个不变”,即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党管媒体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的前提下,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分开,抓好宣传,搞好经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要把广告、印刷、发行等经营业务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群艺(文化)馆(站)等和体现佛山特色且具有国家和省水准的粤剧团、话剧团等也要进行改革并加强内部管理,重点是进行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转换机制,改善服务,增强活力。对经营性文化企业单位要加快实施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活力和竞争力。所有文化企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全员聘用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职位管理制、竞争上岗制、薪随岗定制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机制,确保文化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
三是要创新文化投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发展文化事业单纯依靠政府投入是不行的,政府的财政投入主要是面向公众服务的大型文化设施和不具备面向市场能力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因此,必须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形成政府保证重点、鼓励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格局。一方面,继续加大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市、区、镇(街道)财政安排的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当地财政支出的1%。同时,改革政府投资机制,对目前文化事业单位的投入,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经费核拨办法。下一步,还要改革政府投入方式,由对文化事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一般投入逐步转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即实行项目资助,政府财政主要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公益事业,实现由“养人”到“养事业”的转变。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展文化的新途径,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文化事业,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经济成份进入文化领域。
四是要建立具有激励机制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要建设文化名城、推进文化事业发展,还必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各种禁忌,积极探索符合文化艺术发展规律、体现文化艺术生产要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形式和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健全激励机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感约束的分配机制。允许有特殊才能、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突出贡献的人通过管理入股、技术入股、专利入股、品牌入股等方式参与分配。
三、必须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文化名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文化设施是城市文化形象和文明程度的标志,是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佛山要建设文化名城就必须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搞好规划。要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之中,与城市功能、城市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统一筹划,量力而为,分步建设,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佛山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国内现代化城市的先进行列。其次要抓好重点文化工程建设。要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和物力切实抓好已公布的构建广东第三大城市框架和雏形十大建设工程中的生态环保工程、科教文卫工程、省运会工程和信息化工程。要按照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标准,重点建设好承办2006年第十二届省运会的“世纪莲”体育中心、“岭南明珠”体育馆、佛山市新闻中心、佛山市中心文化广场等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功能完善、美观实用的标志性大型文化设施;切实抓好数字化电视工程、移动通信网、DMB广播网、电子政务等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抓紧筹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公共卫生设施。各区也要在佛山市建设文化名城总体规划下,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相衔接的文化设施,重点要建立和完善区、镇两级文化广场。要搞好城市设计,发展城市雕塑,塑造佛山历史文化名城的新形象。第三要整合现有文化设施。佛山现有的文化设施是发展文化事业、建设文化名城的宝贵资源,我们要挖掘、整合好这些资源,通过挖潜、技术改造、增加功能和设备等渠道,提升现有的电影院、影剧场、博物馆、科技馆和图书馆的档次。重点要调整、建设好佛山粤剧演艺中心和市级美术展览场所。各区要以区划调整为契机,认真抓好本区及其镇、社区现有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馆和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整合、优化配置和规划建设,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做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既要符合佛山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又要彰显各区特色,最大限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同时,要切实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文化名镇、名馆、名园、名景、名曲的保护和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构筑城市文化新形象、提升文化名城新品位上的重要作用。
四、必须努力建设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推进文化名城建设
建设文化名城,人才是关键。一是要改革人才开发和管理体制。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培养、选拔和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和拔尖人才,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文化领导人才,培养一批会经营、懂管理、善开拓的文化经营人才,壮大一批学贯中西、精通艺术、善于创新的文艺专业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文化人才队伍。二是要完善人才选拔、聘任、聘用、流动、分配、奖励机制。在职称评聘、成果评奖、工作考核和文化人才引进等方面,打破学历和资历的界限,以创新能力、创作研究成果和经营管理实绩为主要衡量标准。营造吸引人才、有利于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三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制定《佛山市文化人才教育培训方案》,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对文化专业人才、理论研究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努力提高文化队伍创新能力。
五、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文化名城建设取得新成效
建设文化名城,观念转变是前提,搞好规划是基础,领导重视是保证,狠抓落实是关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把建设文化名城工作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狠抓第一要务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一是要抓好观念转变。建设文化名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据弃片面的经济观,克服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牢固树立抓文化建设也是抓经济抓发展的观念,把建设文化名城作为增强佛山经济发展后劲、推进宽裕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一起部署、一起实施,用抓经济发展的热情和干劲抓文化发展,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文化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通过改革创新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二是要抓好规划、政策的落实。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关于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的决定、《(2003-2010年)佛山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及市政府有关配套政策,是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出和制定的,是从建设文化名城的实际出发起草的,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建设文化名城的重要指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加快佛山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为建设文化名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要抓协作联动。建设文化名城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是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推动、共同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关心、积极支持文化名城建设工作,各司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营造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良好环境,共同推进佛山的文化名城建设。
(作者:中共佛山市委副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