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日益增长,占全部案件的70%——80%,而且居高不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引起了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今年初,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为了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有关部门及人士都作了许多努力。下面笔者也就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作一些探讨。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犯罪数量上升幅度较大,存在低龄化的发展趋势。从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年龄结构来分析,我国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比“文革”前提前了二至三岁。个别的八岁就有偷窃行为,一般是从十至十二岁开始有劣迹,十三四岁就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十四至十七岁成为犯罪的高峰年龄。据某工读学校统计,目前学生犯罪年龄在十二至十三岁的占42%;十五至十六岁的占33%;十七至十八岁的占25%。据统计,1990年至2000年10多年间,未满18岁的少年违法犯罪占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员总数的29.6%至35.6%之间,未满14岁的违法犯罪成员占未满18岁成员的39.5%。
2、从犯罪类型看,以暴力型和贪利型犯罪最为突出。以前,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施暴案件越来越严重,有些案件简直骇人听闻,令人不寒而栗,其作案手段和性质愈来愈残忍和严重,远远超出了案犯的年龄、心理和行为的常规。另外,贪利型也是青少年犯罪最明显的特点。据统计,1994年法院审理的抢劫案件比1992年上升了39.5%,绑架案上升1.45倍,贪利型犯罪几乎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90%以上。
3、从作案组织形式看,青少年团伙犯罪比较突出。由于青少年经历少,能力差,他们结伙作案既可以相互壮胆,又可以逞强好胜,往往相互传习,形成交叉感染,使许多青少年很快由作案的“单面手”变成“多面手”,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恐惧感和孤独感。据统计,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三人以上的团伙犯罪占69%。青少年结伙暴力犯罪增多,手段也越来越凶狠,过去极为罕见的绑架人质勒索财物犯罪案件不断出现,更有的甚至结成封建帮会、黑社会形式的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团伙。
4、从作案的技巧看,运用智能化、技术化手段进行。现在有些青少年犯罪,作案手段懂得利用科学技术和先进设备,对社会的危害更大。据某报报道,有一镇3名学生,所作的4起盗窃案件,作案前都实地“踩点”,作案时戴手套、蒙面、脚裹塑料纸,并配有现代通讯设备,具有一套反侦查的“本领”。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来自家庭方面的原因。一是家庭教育功能缺损。有的父母双亡或一方去世,或父母离婚后又另娶另嫁,缺乏对子女的管教;有的父母忙于学习、工作,或忙于赌博、交际等,而置子女教育不顾。二是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有的是对子女过于溺爱,无原则地迁就,养成子女惟我独尊、以我为中心、自私自利、占有欲极强等不良心理,以及任性、执拗、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形性格,当其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就尝试用违法途径达到目的;而有的是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父母脾气暴躁,子女一有问题,对其非打即骂,使孩子产生逆反对抗心理。
2、来自学校方面的原因。一是有的淡化了德育教育工作。学校在应试教育的大氛围下,只顾升学率,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有所忽视,重文化课轻思想品德课。二是法制宣传教育滞后。目前,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内容虽然不少,但教材不能适应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需要。许多学校普法教育流于形式、定出的规章制度缺乏实施;而有些农村的中小学连法律课都没有开设。因此,中小学生法制观念仍然淡薄、未能做到懂法守法,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心中无数,结果是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三是没有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有的学校教师对思想和学习表现不好的“双差生”经过一番教育未有成效,或屡教不改,便放弃对他们的教育,只保他在学校不出事,至于在社会上干什么就不管了,往往这些学生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3、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一是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目前,封建残余思想和外来腐朽思想对青少年影响较大。二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三是受“黄毒”冲击。近几年随着电脑普及、网吧的出现,淫秽物品、不健康小报一度泛滥,在校学生由于年幼无知,对这些具有色情暴力内容的淫秽物品、报刊杂志,缺乏抵制和辨别能力而盲目追求模仿。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迫在眉睫,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
1、强化家庭教育。家庭是一个人走进生活的起点,是个体社会化最初始的场所。也就是说,家庭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和导航的作用。因此,在家庭教育中,首先要严格要求,防微杜渐。家庭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当发现孩子第一次犯错误时,就应及时进行严肃认真的教育与指导。其次要讲究方法,耐心诱导。要了解孩子,掌握其心理特点,针对其存在的不良习惯和问题,耐心教育,而决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棍棒式教育。只有采取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方式,才能使他们易于接受,也才能达到教育的预期效果。再就是感情与理智相结合。教育子女要感情与理智相结合,要采取理智的爱,要考虑爱子女的结果为主要特征,要有原则有分寸,而不是一味地感情外露,采取溺爱的方法,而无数事实证明,溺爱的结果都会造成子女放任自流,蛮横、自私,养成不好的坏习惯,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不利。
2、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它不仅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学,而且要担负起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的重任。特别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上,要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一是要加强道德教育。道德教育的目的是使青少年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道德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思想建设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方面。思想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使社会成员逐渐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劳动者,其中,道德教育占有重要地位。道德教育的根本宗旨,是培养一代新人,就是促进青少年的完美个性的形成和发展。因此,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以一定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培养青少年是很有必要的。二是要加强政治教育。政治教育的目的是使青少年增强社会责任感,成为合格的公民。公民的政治态度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巩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如果没有人对它信任和支持,政府就没有权威,法律就无人服从,政治就不稳定。因此我们在教育中要旗帜鲜明地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教育,使学生有明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加强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强化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分清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知道什么是法制,为什么国家不能没有法制等道理,从而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编统一的教材,学校要配置相应的教师,真正把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四是做好“双差生”的转变教育。由于种种原因,在中、小学生中往往出现一些学习成绩差、品德操行存在问题的学生,而这些学生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帮助,很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成为社会的罪人。而学校做好“双差生”的转变教育工作,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做到:一是要找出后进学生出现问题的根源;二是要严格管理,绝不能撒手不管,放任自流;三是不要轻易惩罚,更不能随便开除,要全力积极疏导,“重人格感化与规则生活”。
3、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预防。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社会工程,只有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阻断对青少年不良影响的渠道,消除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有害因素,使他们得以健康成长。因此,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大要加强监督。其次要进行综合管理,思想宣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等部门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弘扬正气。认真清理整顿书报刊、音像制品市场,坚决地进行扫黄打非,净化社会环境。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有效地防止网上一些消极色情内容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社区、居委会可以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多搞有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并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司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政策,改造他们不良思想和犯罪意识,使他们重新做人,从一个有罪之人转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只有对青少年犯罪组成一个严格的防范网络,才能真正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作者:佛山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