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资源共享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佛山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为了促进我市社区建设的深化发展,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对城区社区资源共享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认为,由于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我市社区建设发展很快,在社区资源共享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社区资源共享课题新、涉及面广,在实施共享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本文就社区资源共享问题提出探索性意见。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市有良好的城市管理和多年来的街道共建基础,各街道、居委会在实施社区资源共享方面有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
   1、与属地单位携手共建优秀文明社区,各有特色。祖庙街道办事处利用市图书馆丰富的馆藏优势,与他们共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丰富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升平街道办事处选择搞好残疾人服务为龙头,建立了一支由辖区内单位共同参与和组成的庞大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给弱势群体提供无私帮助;同济街道办事处以“同地而居、同地而建、同地而荣、同地而乐”为主题,以居委会为单位各属地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开展一系列小型社区文化活动,形成了共建社区大文化的氛围,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普君街道办事处强化老人服务和社区文化建设,得到了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的广泛拥护;城门头和永安街道办事处也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由于社区建设代表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发展方向,一些辖区单位也把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当作搞好自身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需要,全力支持社区建设,在社区内形成了更高层次的共建局面。
   2、以共享为依托,为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服务。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参加过社区活动的居民占被调查对象95%以上,平均参加社区活动每年在两次以上,尤其是中老年同志参加的次数更多,参加社区活动已成为离退休老同志参与社会、了解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许多老同志对社区举办的活动寄予厚望;各街道、居委会还经常组织一些社区联谊活动,加强了社区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了解,对辖区内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他们也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解决,双方互利互惠,为今后更高层次的资源共享打下了良好基础。
   3、认真做好资源共享基础性工作。各街道、居委会从自身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例如:社区属地单位走访联系制度、社区居民接待制度、社区文化活动场地使用管理制度等等,使社区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他们还在市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帮助下,建立社区群团工作制度,探索群团工作的社会化管理,取得初步成效。为了更加合理调配利用社区社会资源,各街道、居委会对辖区单位拥有的人、财、物等社会资源的数量、使用情况以及各单位对共享资源的态度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造册登记,基本上摸清了社区社会资源的家底,为下一步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了扎实的基础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市社区建设仍属起步阶段,社区资源共享与社区共建活动在本质上也存在差异,资源共享内涵更丰富、工作面更宽、难度更大,且没有现成的工作方法借鉴,基层的同志们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观念上的障碍。这种障碍主要来自社区工作者和共享单位两个方面。从社区工作者的角度看,有的街道、居委会干部往往以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身份自居,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有时让共享单位难以接受,再加上他们未从“管理者”角色向“服务者”角色转变,不善于与共享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在资源共享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障碍。另一个障碍来自资源共享单位。他们在过去的共建过程中,习惯于充当一种被动参与者角色,对资源共享,他们往往只从自身利益考虑,随意性大,缺乏责任感。这种思想观念与社区建设,特别是社区资源共享的要求相距较远。
   2、“两头热,中间冷”,资源共享存在相对真空地带。一方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社区建设,各职能部门也把社区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做了大量工作,市民政局还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基层街道、居委会热情很高,他们把社区建设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重塑自身形象的新起点。另一方面政府虽然已下达文件要求全社会都要参与社区建设,但对资源共享问题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对资源拥有单位在责、权、利等方面没有明确的有约束力的规定和要求,他们对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没有把社区建设当成自己应尽的义务,纳入工作计划之内,成为相对真空地带,造成“两头热、中间冷”局面。
   3、组织与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社区资源共享实施过程中,无论是社区工作者或者是共享单位,都没有经验,在共享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矛盾。例如:利用属地单位场地举办活动时,属地单位要自始至终有人参与现场管理,增加了单位的工作量;在资源共享中对资源的损坏问题;利用属地单位资源有时会影响他们正常的工作秩序;在资源共享过程中对非共享资源的安全难以保障;社区居民活动与闲杂人员的管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到资源拥有单位资源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主要对策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实现全社会资源共享,调研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如下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更新观念,创造“人人为社区、社区为人人”的良好资源共享氛围。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实现社区资源共享,除了基层街道、居委会要起主导作用之外,辖区内各单位和社区居民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而要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必须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转变传统观念,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真正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服务。为此,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以及社区建设工作中的一些先进经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社区建设人人有责”的氛围,为社区建设和社区资源共享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基层街道、居委会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适应形势的要求,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主动为属地单位和社区居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各社区属地单位要把参与社区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把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纳入自身的工作范围,把它作为提高于部群众思想素质和搞好自身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社区居民要树立起社区主人意识,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为社区多出一份力,多作一份贡献。
   2、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在社区资源共享中的作用。社区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要实现社区资源共享,政府必须进一步强化职能行为。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的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增强责任感,且要加强检查督促;二是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规划,使社区资源共享不能仅停留在利用场地上,要使资源共享逐步向人才共享、信息共享等更高层次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街道、居委会的行政职能,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赋予他们更多的组织管理权限,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性;四是政府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人才、信息等重要资源进一步走向基层,为基层社区建设服务;五是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鼓励社区属地单位主动与社区开展资源共享活动;六是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各级财政要适当增加社区建设活动经费,为社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有利条件。
   3、加强对社区资源共享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各社区要根据自身辖区内资源分布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照先易后难原则,会同辖区内单位和居民代表共同制定规划,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必要的修订;社区要有资源共享的工作计划,让社区工作者、属地单位和社区居民,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和资源使用情况,配合做好社区活动;组织工作要细,既要达到活动的目的,又不能过分增加资源拥有单位的负担,同时还要不影响共享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注意资源共享的双赢原则,资源共享是社区建设发展的必然,但共享也不能只是让共享单位无偿奉献,要做到通过社区资源共享使共享单位也从中有所收获。为此,组织者要注意活动的趣味性和群众性,尽量动员共享单位积极参与组织工作,使其在参与组织社区活动的过程中能丰富其自身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由于社区内自身活动经费、活动场地、人才、信息等方面的拥有量并不是十分富有,活动过程中不要贪大求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否则会造成不良影响,给今后的工作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