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型文化与公益型文化
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文化在社会发展中具有完全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功能,最明显的就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产业功能与以公效力为目的的服务功能。产业功能要求的是文化资源向物化资源的良性转化,希望文化能够有助于提高城市的生产力和竞争力,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直接经济效益。而服务功能则要求牺牲部分经济利益,让经济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源。
在现代城市的整体格局中,文化这两种功能的地位是动态的,变化的,其发挥的作用也是动态的,变化的。改革开放后,佛山和全国所有城市一样,还处于城市经济的原始积累阶段,城市的发展与整个国家的发展一样,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文化的产业性质得到充分重视,而公益型文化则处于次要的边缘的地位,整个文化是以一种非均衡的模式向前发展,文化资源只是得到迎合性的开发,即迎合城市经济增长需要,迎合城市规模扩大需求。目前社会对文化产业的热切关注与期待,正是这一要求的直观体现。人们关注、重视的其实并不是文化本身,而是文化能够转化成经济效益的价值。对于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这一必然要求,一方面文化工作者不能一味地埋怨,要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主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格局中发挥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作为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的沿海发达城市,今天的佛山随着物质的丰富,经济的强盛,社会对公益型文化也应该越来越重视,它在社会整体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也应该越来越重要,在必要时甚至可以考虑牺牲部分经济利益,让经济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源。因为在新世纪,社会的均衡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我们要建设广东省第三大城市,在经济上我们已经做到了,在人口数量方面,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也很快可以做到,但是在文化上我们未必能理直气壮地自认老三。我们的文化经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还处于贫困国家水平,我们的博物馆还是自收自支,还没有独立规范的馆舍,博物馆本体业务发展受到馆庙合一体制的制约;我们的文艺创作研究室还是全国同类机构中仅有的差额拨款,这说明我们对文化的认识和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与我们的经济地位还不相称,与“第三大城市”还有距离。佛山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上有很多创造性的做法,是全国第一或唯一,但文化上的这些创造性做法并不好。
二、都市文化与特色文化
确定佛山文化发展的方向离不开对佛山城市的认识。广州是华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具有极强的辐射能力。正如参天大树周围不可能再长出参天大树一样,距广州仅十几公里的佛山也不可能成为第二个中心,至少不会成为文化中心。因此在文化建设上,佛山一方面要以“第三大城市”的标准和气魄来规划文化,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高标准、大手笔,以现代都市的标准适度超前地发展文化。另一方面,佛山文化工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处处去追求“中心”的大和全,而应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形成佛山文化自己的特色,也就是佛山市文化局一直主张的建设“古镇都市文化”。以上海附近的苏州、无锡为例,苏州以其小桥流水、粉墙黛瓦、园林名胜闻名天下,无锡则被称为“小上海”,没有独立的城市文化品格,而在“洋气”、“豪华”、“现代”等方面又怎么都无法与上海相提并论,所以要体验“洋气”、“豪华”、“现代”,人们只会想到去“大上海”而不会去“小上海”。因此,佛山在城市发展尤其是文化建设上不能当“小广州”,以戏剧创作演出为例,我们就不应该处处向广州看齐,歌剧、舞剧、音乐剧样样都搞,而应该集中力量搞好粤剧和方言话剧。
三、整合文化资源与理顺管理体制
文化资源的整合可分两个层面。一是在文化系统内部,每个单位或部门的人才、资金、设备等毕竟有限,因此在一些重大的文化项目实施时,要摒弃门户之见,打破壁垒,统筹安排,形成合力。比如黄飞鸿纪念馆的建成,就调动了局机关有关科室、博物馆、梁园、文创室、画院、雕塑院等部门和单位;大型粤剧《佛山黄飞鸿》的创作,还包括群文系统的大力配合。另一个是在全市范围内,对包括文化系统及其他全部社会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对市直及各区文化资源进行整合,这就涉及到我们行政体制、行政区划方面的问题,这是制约21世纪佛山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关系不理顺,佛山文化事业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作者:佛山市文艺创作研究室主任、文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