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佛山市中小企业 成长的政策取向思考

汤虹玲

    截至2001年底,佛山市共有中小型工业企业2331个,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94.4%,资产总额占52.3%,工业总产值占57.1%,产品销售收入占52.3%,利润总额占47%,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占77.4%。这说明中小企业在佛山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解决就业以及满足社会需求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目前佛山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还很不完善,融资担保难、征用土地难、引进人才难等问题,一直是制约佛山市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面对来自激烈的国际竞争以及长江三角洲迅猛发展、周边城市你追我赶的挑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改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佛山市中小企业成长需要解决的问题
  1、不够统一的宏观管理体制
  由于过去在人们头脑中“崇大”思想较普遍,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重视不够,因此,目前佛山市虽然成立了管理中小企业的机构,但还没有真正投入运作,未形成一个超越部门和所有制界限,按全社会内在分工要求,对中小企业发展进行合理规划、扶持、监督和协调的管理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较为分散,政出多门,不少中小企业都有八、九个部门分别管理,而管理个体、私营企业的部门就多达20多个,导致企业税费负担重(税费多达40种),经营成本过高。这大大影响了佛山市中小企业的发展。
  2、不够公平的经济政策环境
  由于我国目前的经济政策主要是依据所有制类型和行业特性来制定的,而不是根据不同规模的企业所具有的不同行为特征来制定的,导致对非国有中小企业造成政策歧视。如:国家银行的呆帐准备金、资本结构优化扶持金和新增贷款、新增上市额度等优惠政策几乎全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集体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改革不能享受国企改革的同等政策,企业破产不能享受银行呆帐准备金;国家实行的“债转股”政策与中小企业无缘等。此外,对民营经济还存在市场准入、税收、土地征用、进出口自营权等方面的限制。
  3、不顺畅的融资环境
  目前影响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融资渠道不畅,融资环境很差。突出表现为没有直接融资渠道,间接融资渠道狭窄。
  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起步阶段,政府监管严厉,对企业制订了苛刻而单一的证券发行和上市要求,致使中小企业几乎不可能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同时,中小企业在内部筹资、内部募股上,也受到严格的限制;较高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中小企业贷款的特殊性,造成了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现象普遍,融资成本高、银行贷款手续繁杂、缺乏人际关系等也使中小企业“望贷却步”。由于贷款无门,只能出高息到民间借贷,或是从国有企业转贷,这大大增加了中小企业的债务负担。2001年佛山市中小型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64%,而大型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59%。
  4、不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由于我市第三产业不发达,社会化服务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目前社会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教育培训、创业辅导、市场营销、贷款担保、科研技术开发、人才引进、信息咨询以及对外合作等中介组织。在佛山,贷款担保、市场营销方面基本属于空白,而教育培训目前多数还是由政府有关机构承担。在信息咨询方面,政府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息化网络还不健全;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服务针对性不够强;服务功能不健全,信息资源分散;信息更新和传递都较慢,缺少为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服务的平台。由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严重制约了佛山市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扶持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取向
  1、放松市场准入,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创业
  放宽设立中小企业的条件。除国家明令禁止、限制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凡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能够从事的行业和商品,在进行登记注册时,在不违背基本登记条件和登记法规的前提下,对其投资方式、经营规模、企业形式、经营范围不予限制。
  实行企业预备期。本市科技人员、下岗和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时基本符合企业设立条件,但在某些非关键条件上一时尚未达到要求,通过短时间可以达到设立要求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预备期企业,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正规企业进行管理,享受新设立企业的财税优惠,并在一年内视为非正规劳动组织享受社会保险过渡性政策。
  改革前置审批办法。除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对无需前置审批但需行业监管的,改为登记备案,由有关备案部门实行过程监管;确需继续执行前置审批的项目,由市政府重新核准,各前置审批部门必须公开办事指南、办证条件和审批制度,承诺办事时效,推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制度。
  2、加大财政金融的扶持力度
  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从2003年起,争取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拿出1.5亿元以上,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要根据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和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和执行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不同行业的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企业信用度高的,可优先获得贷款支持。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探索建立再担保机制。由政府牵头,企业参加,采取股份制或会员制的形式;也可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群体共同出资,设立担保组织。对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其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按照国办发[2000]59号通知有关规定,可免征营业税3年。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积极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方式和服务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国内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
  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并非直接给企业贷款,而是代其购进机器设备,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通常在租赁
  期满后以象征性付款取得设备所有权。融资租赁能使中小企业以较少的初始投入迅速启动技术改造,充分利用现有资金。
  3、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凡中小企业运用税后利润进行高新技术开发和项目投资,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可享受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优惠;符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要求和规定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科技人员参与科研项目开发的,并以科研成果作为股权投资的,可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
  建立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体系。可充分利用现有培训机构的力量,如佛山市经济管理培训中心、佛山科技学院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创办《中小企业资讯》刊物,举办中小企业发展论坛,参与政府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
  建立中小企业市场服务体系。主要是以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企业协会及各行各业的行业协会为主体,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和参加各种展销会、订货会等形式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服务。政府应充分重视和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给予协会必要的权限。要广泛吸收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入会,扩大行业协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逐步赋予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参与行业规划和资质审查,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利益等职能。
  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咨询体系。以专业的网络设计公司为依托,筹建佛山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站,开通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热线,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查询和咨询,逐步建立起项目库、企业库、产品库、政策法规库、技术专利库等,为下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建立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奠定基础。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要给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考察佛山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时指出,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抓发展民营经济就是抓住了第一要务。佛山是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最快最好的地方之一,无论是国内生产总值、税收还是固定资产投资,民营企业都已接近半壁江山。因此,对我市民营企业要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要给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即要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登记、税收、土地、人才引进、资金等方面给予“国民待遇”。
  要重点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劳动密集型和农产品加工型等四类中小企业的发展。从2003年起,连续3年,各区每年财政各增加安排三项不少于500万元科技经费,用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各增加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用于扶持外向型中小企业;各增加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用于扶持劳动就业型中小企业。应鼓励中小企业尤其是重点扶持的中小企业进入工业园区,享受工业园区的优惠政策,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要清理整顿和规范各类政策性收费。进一步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建立中小企业收费登记卡制度,并作出分项限额的规定,对收费实行公开亮证,凡非亮证和限项外收费,企业都有权拒绝并进行举报;对国家、省规定的政策性收费,一律按最低限额收取。
 (作者:佛山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主任,政治经济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