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长效机制

郑针和

  自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政法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使严打取得了重大战果。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化,诱发违法犯罪的潜在因素大量增加。从我市刑事犯罪的发展趋势看,刑事发案总量仍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反弹随时可能出现,社会治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要实现我市社会的长治久安,必须下大力气加强治安防范。
  我市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努力,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已具雏形。但这一机制还不够完善,某些环节还相当脆弱,维持其长效运作的人员、经费、体制、责任、载体等保障体系尚存在许多不足,要形成具有动态性、系统性、长效性功能的工作格局还有很大的距离。表现在:
  一是对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公安机关独当一面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一些基层党政部门和综治成员单位没有真正发动、积极行动起来,没有将严打整治和安全防范作为自身职责,在落实经费、措施等方面谨小慎微、瞻前顾后。一些职能部门重发牌、轻管理、推职责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二是治安防范经费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严重阻碍了治安防范机制的持续发展。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取消后,政府没有将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协管员队伍的经费没有保障,直接威胁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的存亡。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也面临着投入不足、收费困难、防范力量减少的困境。
  三是安全防范力量不足、稳定性差、素质不高。作为治安防范主体的公安机关人员相对稳定,但数量上明显不足。随着我市政治、经济和城市规模的迅速发展,警力不足的矛盾就更加突出,作为治安防范重要力量的治安队、保安队、协管员队伍等,因为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等问题,人员素质较差、队伍稳定性不强,数量和质量都没有保证,发挥的作用也大打折扣。
  四是法律法规的不配套,直接削弱了防范打击措施的连续性和威力。近期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防效果。如《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界定了收容遣送的社会救助性质,规定涉嫌轻微违法犯罪、但证据不足的人员不在收容遣送之列,但又没有相应的法规对这部分人进行处理,给那些持有证件、无正当职业、伺机作案的外来人员提供了法律的避风港。
  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长效机制,是公安机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把我市建设成为广东第三大城市的发展要求,确保我市长治久安的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当前,必须针对长效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积极、具体和实质性的措施,予以解决。
  一、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社会治安综台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真正形成领导抓、抓领导的领导机制。社会治安问题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级党委"一把手"是社会治安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当地治安防范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做到认识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我市建设文明法治环境、建设广东第三大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要求出发,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层层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人人心里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对防范措施不到位、社会治安搞不好的地区,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追究党政领导责任。
  切实改变公安机关"唱独角戏"的局面,真正形成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治安防范工作格局。治安问题是社会问题,是一个时期社会各种矛盾及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产生违法犯罪的原因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行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要消除这些犯罪诱发因素,达到治本的目的。犯罪诱因的复杂性决定了任何一个职能部门都不能够单独予以消除。社会治安防范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要进一步理顺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机制的作用和地位,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体现出"综合治理"的强大威力,走出把综治任务等同于公安工作任务,或者将综治指标作为公安工作指标的误区,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主动承担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二、充分利用安全文明小区、警务区等载体,构建新型城市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安全文明小区建设,是新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中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创安"活动是构建社会防范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开展得好,可以起到"建成一个、带动一片、安定一方"的效果。结合我市的实际,可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创安"工作:
  一是积极推行社区警务战略,构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社区警务的目的就是将警务活动延伸到社区,依靠社区资源解决社区治安问题。其基本特征是: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把警务工作的重心由传统的事后打击转移到事前防范,依靠社区公众力量控制犯罪,逐步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
  要发展社区警务,就必须适应社区改革的要求,将社区建设与社区警务和治安防范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推进。要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和治安状况、警力数量、民警素质等因素,按照一名民警负责管理1000户或实住人口3000人的标准,以"一区一警"、"一区多警"的模式建立警务区,形成以社区民警为骨干,各种群防群治队伍联动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同时,要建立规范的警务室,为社区警务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推行社区警务战略方面,着重解决社区警力不足、社区警务室和社区联防队伍建设等问题。
  二是推广封闭半封闭的小区,实行物业化管理。安全文明小区建设,既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城市治安防范的必然要求。当前"三两"案件特别是入室入屋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案件大多发生在居民小区,与防范设施和防范措施不足有很大关系。从全市的情况看,凡是进行封闭半封闭管理的小区,这类案件就少发甚至不发。我市一些镇区、街道,将原来开放式居民区改造成封闭、半封闭型小区,落实人防技防措施,采取物业化管理,小区治安明显好转。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禅城区普君、永安、石湾等街道办事处积极推行对原开放式居民楼实行半封闭型管理的模式,收到了良好效果,居民态度也从抵制、不配合逐步转变到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和配合上来。因此,由综治部门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对全市小区进行调查摸底,统筹规划,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居民出一点、物业出租补一点的办法,逐步将分散型、开放型小区改造成封闭、半封闭型小区,并尽可能引入社区警务和物业管理模式,赋予物业管理公司治安防范、社区管理的职责,在社区民警指导下,搞好群防群治,以逐片逐区的治安稳定带动大治安的好转,是搞好治安防范工作的有效措施。
  三是要解决安全文明小区经费保障问题。经费问题是小区"创安"活动的命脉,事关小区建设的成败。当前一些小区经费收支不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有的小区经费征收率仅30%。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小区的防范设施和防范力量的建设。
  就我市的实际来看,要保证经费的到位,必须以行政手段固定收费形式、收费标准、收费渠道。目前,一方面要改变政府对小区建设不投入或少投入的状况,在小区"创安"基础建设方面适当投入,承担部分群防群治队伍的经费;另一方面,要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要求其完善物防技防设施,聘请保安人员,确保小区安全;再次,要改革创新小区居民经费征收机制。政府应出台有关规范小区收费的规定,按"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对小区进行分类,按类定档收费,改变目前无论治安卫生好坏都按一个标准收费的状况,既强化居民的缴费责任,又规定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单位的治安职责。一些地方通过与辖区居民签订委托收费协议,由供水、供电或电信等部门代收费的办法,既履行相应法律手续,又能确保较高征收率,切实可行,值得借鉴。
  四是要分类指导,强化考核。根据我市各区经济发展、居民构成、地域状况存在差异的情况,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可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办法,划分不同档次和类型,分别制定创建标准,先易后难,先城市后农村,循序渐进,扩大覆盖面,逐步实现全面覆盖,逐片达标。同时要严格考核,宁缺勿滥,定期复查,不搞终身制,对弄虚作假、案件多发、秩序混乱的小区,不仅要摘牌,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
  五是要加强和规范机动车保管场所建设。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目前,全市共有机动车142万多辆,其中汽车25万多辆、摩托车117万多辆,且每年以约10%的速度增长。机动车拥有量的迅速增长,使对停车场所的需求急剧上升,车位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一些人为了解决停车问题或贪图方便,将车辆乱停乱放,直接导致了我市机动车被盗案件的大幅上升。机动车保管场所的建设迫在眉睫。我市应借鉴湛江、肇庆等地经验,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统一布建、规划管理,完善保管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落实人员保障机制,确保防范力量到位
  构建治安防范长效机制,防范力量是决定性的因素。犯罪的主要根源在社会,抑制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社会。充分发挥各种社会防范力量的作用,通过发动群众巡逻、看楼、守车、护院,形成军警民联防的严密防范网络,可以增加防控的时间和空间,减少防范的"真空",有效地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能力,减少多发性、可防性案件的发生,这也是严打整治斗争一条非常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按经济状况和人口总量配备警力。充足的警力是打击防范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保证。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粤发[1995]4号)中指出,"公安民警应根据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总数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市区不低于万分之五十"。目前我市人口总数约550万人,而在编警力仅占总人口的万分之十八。这种状况与我市迅速增长的经济实力和日趋严峻的治安形势极不适应。因此,按照有关文件精神,逐步补充警力,是解决治安防范力量不足的有效途径。
  二是加强治安、保安队伍建设。治安、保安队伍是承担社会面防范的专职力量,也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的辅助力量。在警力不可能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收编整合治安、保安队伍,使之在数量上合理增加,质量上有所突破,是加强社会面防范的有效措施。我市按照统一招募、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的要求,收编整合保安队、治安队的做法,收到了较好效果。根据城市防控的特点和警力不足的现状,参考香港、杭州等地和英美等国的成功经验,实行辅警(协警)或准辅警制度,是增加防范力量,适当减轻财政负担的有效手段。
   三是充分发动群众组建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首先要加强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工作,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依靠基层组织抓好治保建设,把治安队、保安队、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其他志愿者等力量整合起来,发挥其作用,努力推进治安防范的社会化。同时,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治安状况、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数量和规模,全市应按总人口的5‰配备群防群治队伍。其次,要通过落实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来落实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力量和措施。
   四是落实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队伍。从我市情况看,70%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出租屋有关,违法犯罪人员85%以上是流动人口。抓住了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就抓住了治安工作的"牛鼻子"。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主要涉及到管理体制、管理队伍和管理经费等问题。目前我市石湾和南海黄歧已摸索出一套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机制。但由于取消了流动人口治安费,刚刚建立起来的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队伍因经费困难,面临解散的困境。当前迫于严打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填补了部分空缺,使队伍基本不散。但从长远看,这支队伍必须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数量维持一定的规模。目前全市共有出租屋1万多间,按每40户配备1名协管员计,需2500多名户口协管员,加上外来人口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全市共需约3000人的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人员。
   四、多渠道筹集治安防范经费,建立防范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保障是稳定治安防范队伍,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的血脉和支柱。构建治安防范长效机制,就必须建立起与广东第三大城市相适应的稳定、积极的经费保障机制。
   首先,公共财政应向治安防范倾斜,增加治安防范支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但政府对治安工作的经费投入仍与经济增长水平和经济实力不相适应,应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确保经费到位。一是要加大从优待警的力度,使民警超负荷工作得到适当补偿;二是要解决防范经费不足的问题。治安长效机制需要牢固的基层基础工作来保证,收支两条线后,市局行政经费基本得到了保障,但基层单位开展打击防范工作的经费还明显不足;三是要解决专职治安队、保安队的经费;四是要适当投入部分资金解决各社区和开展安全小区创建的基础设施建设;五是要转移部分用于支付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的经费,并将这笔经费列入经常性开支项目。
   其次,要多渠道筹集治安防范经费。一是要下决心解决安全小区收费难问题,形成规范、高征收率的收费制度;二是要采取向出租屋主征收所得税、向用工单位征收劳动力调节费等办法,筹集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三是要将停车场所经营管理市场化,盈利部分用于治安防范工作。
   五、推进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社会化、产业化、科技化、信息化,提升科技含量和防范能力
   在市场经济时代,应当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办法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努力以最小的防范成本实现最大的防范效益。可将部分治安联防力量社会化、产业化。如通过规范保安服务公司的运作,在保证防范效益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技防、物防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既提高防范能力,又可形成规范的技防产业;通过停车场所的建设营运,既可减少机动车被盗案件,规范停车秩序,又可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通过将安全小区引入物业管理,以提高防范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南海区在外工村建设上的成功经验,值得推广。此外,农村和厂企单位也可借鉴山东泰安市的经验,采取治安承包制的方式,将一些村、街道、厂企的治安管理任务承包给个人或公司,规定指标,严格考核,以取得发案少、秩序好的效果。
   要推进社会防范的科技化、信息化工作,提升防范层次,增强防范能力。首先,要分析严打后治安工作的走向和对策,集中力量研究治安防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找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对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作作出科学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其次,要加大防范工作的科技投入,实现防范工作的信息化。一方面要向科技要警力,增加人员、经费、设备的投入,加强公安机关的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高技术手段打击预防和控制犯罪,积极推广安装技防、物防设备,规定金融、商场、厂企等单位必须安装技防设备。要通过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防范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我市是全国、全省信息化工作试点城市,在信息化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建议把治安防范网络化、信息化作为全市信息化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信息化把全市的重点人口(外来人口、吸毒人员、劳教人员、法轮功人员、在逃人员等)、特种行业(旧货市场、二手机市场、旅业、废品收购业、金银首饰加工业)、复杂场所(出租屋、娱乐场所、酒吧、发廊、网吧等)的各类信息建库联网,实施动态跟踪管理;通过信息化实现对全市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时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
   (作者:中共佛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