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至5日,佛山市委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为期两天半的学习。3日上午开始自学,4日下午举行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报告会,邀请省纪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王兴宁作专题辅导报告。在此基础上,5日上午进行了集体学习讨论,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会上还印发了市纪委编写的《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集体讨论中,市委学习中心组成员蔡河义、沈锋、许美心三位同志先后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我市的建设实际作了中心发言。随后,徐萍华、刘海、邓威楹三位同志也积极作了发言。大家认为,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措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党内监督、纪律建设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云在讨论会上指出,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从推进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的重大现实意义,并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两个《条例》学习好、落实好、运用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具体要从四个方面去努力: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做到干净干事,保一生平安。各级领导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更容易受到腐败的诱惑和拉拢,稍不留神就会被腐败击倒。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两个《条例》,按两个《条例》的规定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增强纪律性,为自己创造干净干事的环境。二是我市要在两个《条例》的指导下,充实、修改各项工作制度,使权力按程序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查处违法犯罪的力度,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四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大、政协、新闻单位等的作用,依法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在佛山建设现代化大城市过程中,要加强权力运行的公开,广泛接受党员、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各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过程,都要邀请媒体参与其中的全程记录,使各个过程和结果都一目了然,给群众以明白,还干部以清白。同时人大、政协和群众团体等要积极广泛参与,使我们的各项决策更民主、更科学。
佛山市委学习中心组秘书组
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