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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束维、王丽萍、甘建华报道:继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后,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暨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会,正式吹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
会议由副市长杨锡基主持。市领导梁绍棠、甄灿球、卢汉超、刘谦强、关泽雄、杨晓光等出席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佛山近年来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对今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工作城市”工作进行了总动员和部署。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顺民心、合民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市长梁绍棠指出,“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全国大、中、小城市中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全国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城市所授予的最高荣誉,也是当今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当前,越来越多的城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新时期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从而掀起了创建热潮。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表彰每三年举行一次,去年已评选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下一次的评选表彰将在2008年进行。会议确定,我市今后5年将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推动城市发展的综合性“抓手”,力争在2008年建成“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11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梁绍棠表示,今后5年,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城市发展的综合“抓手”,把经济、社会各项重大工作都纳入其中,按中央文明委下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评比标准,努力营造“六个环境”,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形成佛山独特的“创建文化”,全面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给群众创造更多的利益。
大会还对顺德区北滘镇等86个获得国家、省、市各类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